鹤山首任知县黄大鹏

    在清朝,鹤山历任知县(县令)共l 0 3人,民国时期历任县长共4 0人。他们的名字大多数巳被人遗忘,能被后人铭记的寥寥可数。黄大鹏是其中很突出的一位。在他辞世2 O 0多年之后,邑中父老仍然传颂着他开基创业勤政爱民的事迹。
    在清朝政府批准鹤山建县时,吏部行文广东督抚,令其于广东现任知县中挑选一位担任新县县令,结果选中了原平远县知县黄大鹏。黄大鹏,字运沧,号最峰,江南上元(今江苏省镇江市)人,贡生出身。任职平远县时,史称他“明锐慈惠,治县有声”。他于雍正十年调任“知鹤山县事”,直到乾隆六年十一月离任,任期长达十年。他不但是本邑开基创业的首任知县,也是任期最长的一任知县,是建县计划的实际执行者。他莅任后,经过查勘研究,提出补充方案七条。城垣以石代砖、不设北门、招集客商建造店铺以成墟市,清丈欺隐田亩,豁免历年逋欠钱粮、妥善安置前来垦种的惠潮人民等,经呈请上宪核准后,再由他本人负责执行。
    派到一个荒凉偏僻的地区从事开辟工作,当然不是美差,更加不是肥缺.黄大鹏初到建县地址时,只见荒埔野田之间有三间土屋,那就是他俩栖息和治事的地方,一住就六个月。一晚,闻见村民喧哗,原来老虎追人。又一晚,台风大作,土墙坍塌,压伤了黄大鹏一条腿。他扶疾治事。是时可谓百务集,而黄大鹏悉心规划,夙夜不懈,躬亲料理,秩然有序。第一件大事是组织民工筑城和疏河,此举得到当地居民热烈支持。首先,有从南海顺德来县承包官田的伍德彝等l 0 5户捐银六千两助筑城池(后来上司没有同意接纳这笔钱)。接着,有以罗达魁为首的当地客家人自愿承担运石筑城工程,并表示不要工钱,只领伙食银一千七百两便足够了。至今鹤城人还流传一名歇后语:“罗达魁领城一千七——足够有余”,可资旁证。现在民间仍然传说,当年黄大鹏对筑城民工十分关心爱护。有些妇女带着幼童来开工,黄大鹏把孩子们集中起来亲自照料,自己掏钱买饼食给小孩们充饥。鹤城人都把他看作是爱民如子的父母官。后来甚至传说鹤城城隍庙的神特别灵,因为城隍的神像是黄大鹏的真骨塑成的云云。经过三年的艰苦努力,城墙筑好了,鹤城河经过疏浚已可以通航木船了,城里各种设施陆续完成了。黄大鹏感到十分欣慰,写了两首诗来表达自己的心情。
蔽天垂翼下蓬瀛,指点云根迭锦城。
收拾两溪沙砾净,流光滟滟月传声。
风雨昆仑去复旋,十年常在雾云边。
怪他人尽呼仙吏,煨芋烹泉种碧莲。

    这两首诗由黄大鹏手书刻在一块石碑上,现由县博物馆保藏,它表现了作者那种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而自甘清苦的高尚情怀。
    双桥都是鹤山的边远地区,初建县时双桥都人面临两个难题:一是距离县治太远。来县城办事或做买卖得绕道水井,来回要步行两天。为此,黄大鹏带头捐俸(当时县官每月俸银4 O两),集资在皂幕山中开通一条山路,使两地路程缩短为3 O里。缓解了双桥交通不便的困难。因为这山路,“虬蟠干仞,如一道长虹架往双桥",他联想起李白诗句“两水夹明镜,双桥落彩虹’’,便把这条山路命名为彩虹岭。一直到本世纪50年代宅梧至水口的公路修通之前,彩虹岭都是两地交通要道,路旁还竖立黄大鹏手书“彩虹岭“三字的刻石。
    双桥都人的更大困难是积了大量钱粮无法向官府交清。原来在建县前,当地盗匪横行,迫得农民大批逃亡,田园大量丢荒。各地农民每年应交纳的钱粮数额本是朝廷核定的,地方官史无权更改。那些已经逃亡的农民应交的数额,便落在留居当地的农民头上。他们无法承担,一年年拖欠下去,称为“逋负”。朝廷要地方官负责追收。在官吏来说,这便成了有税而无征的“虚粮”。这种不合理的负担,弄得“官赔民累”,是一桩急待改革的弊政。黄大鹏到任后,深入体察民情,毅然为民请命,于雍正十一年呈报上宪,请求豁免。这请求得到广东省主管钱粮征收的道台陶正中的支持,禀报朝廷批准,终于把“双桥都虚税并雍正五六七八九各年积欠无追银共一千九百四十六两一钱零,十年缺税无征银四百二十两零八分九厘,缺色米四十一石五斗零,概予豁免。”,多年的重负一下子得到解除,双桥都人真是无比庆幸,他们把它看作是陶正中黄大鹏给他们的思典。于是集资为陶黄二公建祠表示感戴。但为活着的人建祠有悖于礼法,便称为“陶公书院”与“黄公书院”,建在县署的西边,十多年过后,陶黄均巳去世,书院也行将倾圮了。时至乾隆十五年(1 7 5 O年)第九任知县刘继到职时,忽有双桥都父老麦文耀等向刘继请求说;二公书院现处于风雨飘摇之中,“愿各捐金重为修葺,并请合二为一,另卜爽螳之地”。刘继慨然也允,将两书院合为“陶黄二公书院。,迁址于鹤山书院左边(今二中课室区东头),并写了一篇《新迁陶黄二公书院记》。他说,良吏为民解困,是他应尽的职分,不是为了图报答。但是,土民对良史感恩戴德祠立碑以志遗爱,也是出于人之至性。至于象双桥都士民对陶黄二公“事过境迁之余而爱戴弥骂若是”,则是极为罕见的。“是亦可知二公功德入人之深,而尔都风淳俗厚于此亦见”。看来,刘继本人也被此事深深感功了。
    黄大鹏到任之时,全县仅有八千八百多人,这对开发一县地方来说,劳力大大不足。他奉上列命令“悬示招垦”,即出告示招收四方农民来垦种荒地,收效很大。据县志记载:惠州、潮州的客家人(粤东客家人集居地嘉应州于雍正十一年才建置,此前其地尚属潮州)纷纷应招前米,“惠潮来民,襁至如市(抱儿背女而来好像赶集一样),荷锄立庭际(县衙正堂之前),求耕荒地”、“荷锄求地者日以百计“。黄大鹏将他们妥善安置,不但给地开垦,而且贷款给他们购买耕牛种子,从而收到“土辟民聚”的良好效益。
    黄大鹏住鹤山任职十载,深得百姓爱戴。他在公事余暇,喜欢吟诗作文。现在保存下来的有《建鹤山县记略》、《彩虹岭记》、《连塘山楼问心文》、《粱耀五一百○七岁歌》等篇,另存手书碑刻两块.反映了他艰苦创业的豪情以及他和本县人民的密切关系,可说是珍贵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