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镇:为乡村振兴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今年以来,鹤城镇纪委为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加强警示教育,积极为乡村振兴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规范村委会工作制度,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为规范村级干部的工作纪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该镇纪委牵头研究制定了村级“两委”班子实绩考核实施方案,在工作纪律、组织建设、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级班子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发挥16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心骨”作用,强化担当,敢于作为,凝聚合力,为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基层,落到实处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监督问责。印发《鹤城镇机关干部责任追究制度》,严格驻村工作纪律和要求,对遇到实际困难、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隐瞒不报或未能及时指导、支持帮助村委会(社区)解决问题而导致工作进展缓慢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视具体情况对相应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截止目前,共对16名驻村组组长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驻村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帮助村委会(社区)理思路、兴产业、促发展、解难题,为驻地经济快速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此外,还不定期开展驻村情况专项督查,对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执行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力、作风不实、工作不到位的典型问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对违法违纪的给予问责查处,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项督查35次,对3起工作开展不力、工作不到位的驻村组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督促整改。

 

  坚持不懈抓监督,加强警示教育。该镇纪委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对阶段性的工作和主要任务随时开展监督检查,每年年中、年终两个时期采取查看登记台帐、翻阅凭证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农村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三资管理等工作进行重点督查。近一年来在“三清三拆”、厕所革命、精准扶贫、环保等工作中,该镇纪委对各项工作均进行了实地监督,对农办、社会事务办、城建与环保局等部门慢作为的干部进行了集体约谈和批评教育,共进行集体约谈47人次和提醒谈话6人次。针对乡镇近期发生的扶贫违纪案件,要求相关的2个村委召开警示教育会,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接受教训,严守纪律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