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鹤山市纪委监委出“实招”!

  2021年,鹤山市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把狠刹“四风”作为监督执纪重中之重,坚持旧疾与新症共治、显性与隐形共纠,扭住不放、久久为功,推进全市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保持高压态势,系统施治

  持续整治工作作风、餐饮浪费、收送节礼、“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务接待“吃公函”、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严防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落实节假日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确保纠治工作没有“静默期”。2021年累计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案件26件。

  聚焦重点问题,精准纠治

  紧盯节假日期间、换届选举前后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高发节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督查9次,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期14人。围绕疫情防控、换届选举、“窗口腐败”、安全生产领域检查发现问题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2021年累计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案件23件。

  强化提醒教育,标本兼治

  完善向市领导提供建议约谈名单工作机制,协助市委领导精准约谈。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向领导干部发出提醒函,严防奢侈浪费、借机敛财问题。坚持“节前重点提醒”,累计向全市公职人员发送温馨提示短信4期、廉洁过节提醒函3次。组织庭审教育活动2期,筛选本地典型案例在市廉政教育基地展示,用身边反面典型教育身边人。推广“鹤廉清风”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廉文化下基层,制作《迷途》《百年纪路》《家风化雨 泽被后世》专题片,多举并措提高党员干部纪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