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

9月29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谭良发主持召开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传达中央、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交流前期学习心得体会,研究部署深入学习措施。市纪委监委全体班子成员、各派驻机构、机关各室、市委巡察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以贯之在深学笃行上狠下功夫,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要营造浓厚氛围,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各党支部、党小组要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交流活动,激发学习热情,深化学习成果。要做到学以增信,准确理解其中的观点道理方法,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要坚持学以致用,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深刻把握纪检监察工作规律,努力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水平。


会上,中心组成员及干部代表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工作实际交流心得体会。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集中展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要把第四卷与前三卷贯通起来深入学习,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思路、举措办法和工作实效。


“书中收录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通过研读,我深切体会到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一以贯之的鲜明态度和坚定意志。我们要充分发挥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不断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一体推进‘三不腐’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深有感触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