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鹤山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中国共产党鹤山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2021年3月24日中国共产党鹤山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鹤山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举行。全会由鹤山市纪委常委会主持。市委书记林贤进出席全会并讲话。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回顾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审议通过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谭良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强化政治监督,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鹤山开启湾区现代化创业之城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5名镇(街)和市有关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

  全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全会认真学习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所作的《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工作报告,强调报告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务必要学深学透。全会认真学习省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江门市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要深刻领会内涵。全会一致认为,林贤进同志的讲话体现了市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和坚定决心,必须抓好贯彻落实。

  全会总结2020年工作成效: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二是自觉坚持人民至上,坚定不移正风反腐;三是坚持深化政治巡察,彰显巡察利剑作用;四是严格履行监督职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五是扎实推动体制改革,有效释放治理效能;六是持续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机制;七是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全会提出2021年工作总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以及江门市委十三届十二次、十三次、十四次全会,江门市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鹤山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十三次、十四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鹤山“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建设湾区现代化创业之城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全会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有力政治监督确保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二是强化“三不”一体理念,深化拓展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三是纠“四风”树新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是强化政治巡察监督,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五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现监督全覆盖具体化;六是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七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锻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永葆初心、牢记使命,勇往直前、继续奋斗,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鹤山“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建设湾区现代化创业之城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