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政治监督 推动高质量发展 为鹤山开启湾区现代化创业之城建设新征程——在中国共产党鹤山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强化政治监督 推动高质量发展

  为鹤山开启湾区现代化创业之城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鹤山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鹤山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江门市委十三届十四次全会、江门市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鹤山市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部署,回顾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刚才,市委书记林贤进同志作了讲话,对抓好今年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实施“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脱贫攻坚决战之年。一年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和江门市纪委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在服务疫情防控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强化政治监督,忠诚履职尽责,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政治铸魂坚守初心。市纪委常委会认真落实“第一议题”要求,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思想根基。全年召开市纪委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19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胜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全面依法治国等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政治监督践行使命。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省委关于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意见和市委工作方案,深入查找政治差距。聚焦新发展理念,扎实开展违建别墅清查整治督查工作,督促推进人防领域廉政问题专项治理。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班子成员分组带队,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一线防控240多人次,快速核查有关信访举报3件次,处理1人,发出提醒函和建议书7份。落实“六稳”“六保”工作,开展复工复产调研督查,推动解决问题253个。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4441人次。协助市委制定《中共鹤山市委关于进一步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督促各级党组织抓好贯彻落实,持续巩固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得到江门市纪委监委肯定。

(二)自觉坚持人民至上,坚定不移正风反腐

深化基层正风反腐。紧盯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等民生领域,排查违纪违法线索287条,“七类”[1]占比100%;立案141件,结案160件,处分160人。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立案5件,结案7件。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约谈扫黑除恶工作不力部门3个,压紧扫黑除恶主体责任。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立案81件,结案69件,打掉“保护伞”50人。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核查有关信访举报42件次。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聚焦餐饮浪费领域开展明察暗访16场次,查纠问题10个,督促建立反对食品浪费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突出问题,立案35件,通报曝光2期6起典型案例。持续解决形式主义,立案20件。深入开展基层减负专题调研。开展履职不力专项督查。严明作风纪律,抓住时间节点,开展廉洁提醒,发出提醒函2期,发送提示短信1815条,不断筑牢纪律防线。

(三)坚持深化政治巡察,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严格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开展常规巡察2轮,累计巡察党组织220个,全覆盖任务完成率为98%。其中,巡察村级党组织138个,完成率100%。采取专项巡察和机动巡察,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巡察监督,发现问题39个。开展意识形态、扫黑除恶、污染防治等专项检查,发现问题158个,提出意见120条。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33条,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0件。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开展巡察督导回访全覆盖,巡察发现的1726个问题已全部取得阶段性成效。推动建立完善镇(街)纪(工)委与村务监督委员会联合监督。围绕农村“三资”管理存在问题向市委作专题报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肯定。

加强巡察规范化建设。修订完善我市巡察工作基本流程、巡察整改工作指引等制度。健全巡察情况“四通报”[2]机制,向市委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巡察情况16次,并提出意见建议128条,向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镇(街)纪(工)委通报巡察情况95次。优化巡察人才库,抽调新任科级干部5名,为巡察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成立临时党支部8个。加强监督管理,召开巡察机构警示教育会议,压实巡察组长负责制,落实巡察期间“五不”[3]要求。

(四)严格履行监督职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协助落实主体责任,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运用巡察整改监督、纪检监察建议、跟踪回访教育等方式,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深化细化党内谈话,印发《党内谈话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全市开展提醒谈话211人次、警诫谈话66人次。紧盯“关键少数”,强化“一把手”监督,组织6名党组织“一把手”在市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结合监督发现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建议约谈名单。处置“一把手”问题线索8条,立案1件。创新基层监督方式,古劳镇利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实施信息化监督,排查问题线索16条,立案5件。桃源镇探索建立纪检监察与第三方审计融合机制,助推监督融通衔接。

纪法情理贯通融合。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4],精准运用“四种形态”[5],共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7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提醒批评117人次,占比42.9%;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触犯刑律的11人次,占比4%,充分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建立完善澄清正名工作机制,通过会议澄清、当面澄清、书面澄清等方式,为18名党员领导干部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实干者撑腰鼓劲。

(五)扎实推动体制改革,有效释放治理效能

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发挥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作用,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成立驻市资产办(国企党委)纪检监察组,拓宽派驻监督领域。制定《鹤山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实行派驻监督规范化管理。各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57条,立案10件。加强镇(街)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增设纪检监察办公室。强化派出监察组调查处置,立案6件。探索完善基层监督机制,建立村(社区)纪检监察站,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规范执纪执法工作。严格信访办理、审查调查工作程序,健全审查调查措施的工作机制。梳理执纪执法审批权限,提高审批工作质效。完善问题线索处置机制,缩短线索分派时限,严把处置措施决策关,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设立涉案资金账户及涉案物品保管室,建立涉案款物管理制度。出台专用设备管理规定,确保设备使用安全。建立纪检监察室联系镇(街)、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促进执纪执法力量有机融合、形成合力。加强谈话场所标准化建设,新建谈话室4间。开展镇级案件质量评查,提升基层案件质量水平。

(六)持续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机制

始终坚持高压反腐。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145件次,其中检控类88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48条;立案156件,结案16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9人,其中轻处分129人、重处分20人、组织处理14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大力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追回外逃人员2人、涉案赃款1000多万元,得到省纪委、江门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推动“三不”同向发力。强化信访分析、案件剖析等,及早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精准运用措施,堵塞管理漏洞,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加强廉政教育,协助市委举办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开展廉洁文化下乡、庭审现场警示教育、政务处分法网络知识竞赛、廉洁微视频及书画评选等活动,其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忠诚卫士》在“学习强国”平台发布。向上级报送廉政新闻信息135篇,被采用89篇。深化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启动廉洁企业共同体。

(七)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政治建设不松劲。注重强化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民主决策机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努力构建政治坚定、团结友爱、担当实干、专业高效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强支部建设,制定《市纪委监委党支部建设意见(试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举办扫黑除恶调研专题汇报会。建设党员活动室,举办工会篮球赛等文体活动。开展党内关爱,参与五好党建示范点创建及最优基层党支部评选。积极配合江门市纪委监委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整改措施88条,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性成效。

队伍建设不停歇。开展“学习大讲堂”及廉洁文化品牌创建活动,运用“专家授课+骨干课堂+网络竞赛+送课下乡”等形式,培训干部1400余人次。坚持以案代训、以老带新,强化沙场点兵、实战练兵,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斗争本领。强化内部监督,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开展党内谈心谈话和全员家访。对鹤城镇、址山镇纪委开展专项检查,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坚持刀刃向内,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严肃核查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坚决防治“灯下黑”。

  一年来,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新成效,但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市委巡察等情况看,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容松懈。一是少数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没有完全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摆样子、走过场。二是“三不”体制机制建设不协调不平衡,不能腐、不想腐仍任重道远。三是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仍不够到位,个别领域依然存在不收敛不收手现象。这些问题,必须认真对待,积极采取措施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新的重大成果,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作出重要判断,强调要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根本遵循,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赵乐际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部署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省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江门市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深刻总结去年工作成绩,进一步明确今年工作任务,为我市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江门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政策策略、纪法情理融合,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不断推动鹤山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也是鹤山建设湾区现代化创业之城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2021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以及江门市委十三届十二次、十三次、十四次全会,江门市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鹤山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十三次、十四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鹤山“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建设湾区现代化创业之城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有力政治监督确保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

  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对党中央关于建设“双区”[7]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精准实施对疫情防控、乡村振兴、耕地保护及“三农”等领域的监督,推动落实市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重点工作部署。督促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机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十个严禁”[8]要求,高质效回复廉政意见,维护换届纪律权威。

强化“三不”一体理念,深化拓展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开展减存量、遏增量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持续开展“天网行动”,争取追逃追赃更大战果。统筹推进办案和安全,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办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开展“惩腐打伞”工作,深入整治“村霸”等黑恶势力,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特别是涉黑涉恶“保护伞”的惩治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完善实施行受贿行为信息内部管理制度,充分运用行受贿信息“黑名单”系统。对违纪违法问题深挖细查,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完善制度机制,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建设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推动廉洁文化成风化俗,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纠“四风”树新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牢牢把握严的主基调,建立健全“四风”问题快速发现和处置机制,加大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针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突出问题,精准施策、靶向发力。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开展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私车公养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做到减负不减责、松绑不松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家风,严格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强化政治巡察监督,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

  进一步深化政治巡察,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综合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回头看”等方式,如期完成本届市委巡察全覆盖。全面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巩固制度成果,科学谋划下一届市委巡察目标任务。发挥巡察熔炉作用,配齐配强干部队伍,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增强发现问题能力,提高移交线索质量。加强巡察档案管理,提升信息化水平。健全巡察成果运用机制,整理本届市委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抓早抓小、建章立制、防范未然。压实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严肃问责。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推动巡察与纪律、监察、派驻、组织等监督统筹衔接,与审计、财务、统计、舆论等监督协调协作,有效形成监督合力。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现监督全覆盖具体化

  持续推进“三项改革”[9],做实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聚焦主责主业,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职能,优化审批程序。健全派驻机构工作制度,规范行使职权,探索考核工作机制,推动派驻监督从“有形监督”迈向“有效监督”。完善监察权运行机制,促进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贯通融合,规范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根据上级要求,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工作。建立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镇”联合办案制度机制。深化镇级纪检监察“三转”,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建立市监察委员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

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加快建设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完善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权责统一、失责必问,严格规范问责程序。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国资、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协作配合,把监督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健全反腐败信息发布机制,推动各类监督优势互补、贯通融合。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轻微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开展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继续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推动澄清正名常态化,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全面加强队伍建设,锻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质量高标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培养年轻优秀干部,加大轮岗交流力度。推动党建高质量发展,落实党内关爱制度。持续开展全员培训,提高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内部监督,完善内控制度,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推进内部专项检查。坚决清除以案谋私、以权谋利、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在严格监管中持续整治“灯下黑”,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站在新征程新起点,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永葆初心、牢记使命,勇往直前、继续奋斗,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鹤山“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建设湾区现代化创业之城提供坚强保障!

有关用语解释

[1] 七类:

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惩治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惩治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惩治行政执法领域“为官不为”问题;惩治公共服务行业“吃拿卡要”问题;惩治村(居)“两委”换届中的拉票贿选等问题。

[2] 四通报:

巡察办应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相关领导通报其分管领域、单位的巡察情况;向同级纪委相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组织部相关部门,通报其联系单位(地区)的巡察情况;向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其管理或联系单位的巡察情况;向相关下级党委通报其管辖单位(地区)的巡察情况。

[3] 五不:

大门不出、颗粒不剩、只字不漏、片纸不留、滴酒不沾。

[4] 三个区分开来:

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5] 四种形态:

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6] 三不: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7] 双区:

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8] 十个严禁:

一是严禁结党营私;二是严禁拉票贿选;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四是严禁跑官要官;五是严禁个人说了算;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七是严禁违规用人;九是严禁弄虚作假;十是严禁干扰换届。

[9] 三项改革:

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