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元旦、春节将至,节日风气是干部群众观察党风政风的重要窗口,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震慑,以案释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我市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鹤山市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金磊接受旅游活动安排和收受医疗设备供应商礼品等问题。2015年8月,金磊一家三口接受医疗设备供应商安排前往贵州旅游,相关费用由医疗设备供应商支付。2017年至2019年,金磊先后收受医疗设备供应商所送白酒、贵烟等礼品。金磊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金磊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鹤山市松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焊庭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礼金问题。2014年至2022年,鹤山市松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焊庭任职期间,先后多次违规向时任鹤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主任、总工程师冯建林(另案处理)赠送礼金共计2万元。2023年10月,李焊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2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在持续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无敬畏、行无规矩,顶风违纪、以身试法,最终受到纪法严惩,教训极其深刻。严肃查处这些问题,充分彰显了市委、市纪委监委一以贯之从严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坚定意志。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不断增强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不折不扣落实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全市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政治定力,把严的态度亮出来、严的标准立起来、严的纪律执行起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决心下到底,把查处案件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零容忍,对享乐奢靡歪风露头就打,对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不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固本培元,从行动上严守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