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鹤山市委第三轮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对龙口镇党委及辖下村(社区)党组织、市教育局党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市鹤华中学党总支部、市纪元中学党总支部、市第二中学党总支部、市第三中学党总支部、实验中学党总支部开展巡察。按照市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电、来信、来邮,重点是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执行党的纪律等方面的问题情况。涉法涉诉、个人诉求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中共鹤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