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鹤山市委第九轮巡察暨“百千万工程”专项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05 05:30:00
作者:
来源:
鹤山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对市纪委监委机关、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委组织部开展常规巡察;对全市10个镇(街)及下辖相关典型村开展“百千万工程”专项巡察。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鹤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5日
粤公网安备 440784024410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