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轮巡 察 公 告
发布时间:
2020-12-01 03:55:54
作者:
鹤山廉政
来源: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对市人大机关、市府办(含外事局)、市政协机关、市司法局(依法治市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委党校、市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工商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等单位开展巡察。按照市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电、来信、来邮,重点是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执行党的纪律等方面的问题情况。涉法涉诉、个人诉求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中共鹤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